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是艺术家对客观现实美的观照,是个体审美意识的表现。因而,他的创作不可避免的体现着个体色彩。也正因为艺术家的个性差异才满足了欣赏者千差万别、丰富多彩的审美需求。
书法培训对于书法艺术创作的看法,也同其它艺术一样,存在创作的个性问题。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书法家、书法理论家孙过庭在其书法理论名著《书谱》中就曾这样论述,他说,虽学宗一家,而变成多体,莫不随其性欲,便以为姿。
宗白华先生说:艺术贵乎创造。书法创作的个性,可以说是书法家艺术生命之所在,创新是艺术家终生奋斗的目标。那些只继承传统,固步自封,简单模仿古人,模仿同辈,如同一架复印机,只有机械地复制,而无新意的人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书法家的价值,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写手。
书法艺术的创新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之上的创新。世界上没有无源之水,也没有无本之木,离开了书法传统而放言创新是站不住脚的,也是根本不可能。书法艺术的创新不同于科学技术的创新,越新越好,越新越有价值。书法家的创新与个性追求也不等于信马由缰式的主观随意性创作。书法艺术的创新与个性追求必须符合时代的审美标准。书法艺术的创新应该在对传统充分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,把作者的个性与时代的审美要求融合在一起,创造出无愧于这个时代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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