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旭,字伯高,是中国唐朝中期的知名
书法家。吴郡吴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。工于书法,有“草圣”之称。唐朝开元年间官至常熟尉,后又为金吾长史,世称“张长史”。
唐朝留有不少关于张旭的记载,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、怀素都曾师法于他,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。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是他在酒后灵感来时,甚至于会激动到用头发书写作品。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爱、列为“三绝”之一。 当时唐朝还有另一位较年轻的、同样擅于草书的书法家怀素,也喜于醉后书写作品,与他有“颠张醉素”的俗称流传于世。
张旭的书法,始化于张芝、二王一路,以草书成就最高。他自己以继承“二王”传统为自豪,字字有法,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,创造出潇洒磊落,变幻莫测的狂草来,其状惊世骇俗。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,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,旁若无人,如醉如痴,如癫如狂。
张旭在
中国书法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。我国古代书法评论家对欧阳询、虞世南、褚遂良、薛稷乃至颜真卿、柳公权诸大家都有微词,只有张旭,无人道其短,这是书法史上绝无仅有的。唐代韩愈赞张旭书法为:“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、鸟兽虫鱼、歌舞战斗、天地事物之衰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。”若说他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造,那么他的草书则是
书法上了不起的创新与发展了。